各学院: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6号),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5年度网上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
2.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1个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三)项目类别
以创新训练项目为主,创业训练项目为辅,每类项目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申报项目类别和级别由学生自主选择,其中,创业训练项目不超过总数的15%。
(四)申报程序
1.立项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及操作指南见附件1和附件2,含学生申报、教师审核、学院审核操作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http://jw.ahnu.edu.cn/),进入大创-项目申报模块,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及时提交。
2.学生在申报系统内选择指导教师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就项目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沟通,申报提交后应及时提醒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指导教师须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
3.学院按照时间安排及时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评审,并提交评审及排序结果。
(五)申报时间安排
1.学生立项申报:2024年4月25日至5月14日;
2.指导教师审核:5月16日前完成;
3.学院评审:5月23日前完成;
4.学校终审:5月30日前完成。
(六)经费及使用
1.项目经费来源:项目经费由学院负责下拨,资助额度可参照以往资助标准确定。
2.经费使用范围: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照经费使用范围(附件5)进行合理安排。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附件3)
(二)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度报告》(附件4)和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1)。学院组织业内专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未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并接受审查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
(三)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进度报告:2024年4月25日至5月16日;
2.指导教师审核:5月16日前完成;
3.学院审核:5月23日前完成;
4.学校抽检:5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结题条件
1.省级(校级)项目。结题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国家级项目。在结题时除符合(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申请国家专利(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和软件著作权(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
(3)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其他省级以上相关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四、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学院2025年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度数目。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的项目内容,避免出现过往立项项目的重复申报。
(三)各学院要积极支持项目实施,各级各类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四)项目结题后,项目成员可以对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申请认定相应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生及指导老师操作指南;
2.学院管理员操作指南;
3.安徽师范大学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4.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度报告;
5.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