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和缓考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9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符合补考条件的在校本科生。
(二)特殊原因申请并经批准的缓考学生。
二、补考资格和补考课程
(一)本学期必修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除外)考核不及格的可以选择补考或者重修;实验、实践类课程不及格的不能补考,必须重修;选修课程不及格的可以选择重修或改修其它课程。
(二)无故缺考(旷考)或无故缺课导致无资格参加某门课程考试、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必须重修。
三、补考确认和考试时间
选择补考的学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补考确认,申请缓考并通过审核的课程不用确认。学生须在7月22日至8月26日期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补考课程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补考机会。具体操作方法: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考试-补考确认。
补(缓)考考试统一安排在9月2日-9月6日进行,课程考试具体安排请于9月1日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操作方法:教务管理系统-考试-考试信息。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
四、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务必将补(缓)考有关安排通知到全体在校本科生,组织学生按时进行补考确认,督促学生假期做好考试准备,提醒学生返校后及时参加考试。
(二)开课学院应按照考试数据准备相应试卷,每门课程选择本学期期末考试A、B卷中尚未使用的试卷。所有课程试卷于8月31日前送本科生院试卷库进行印制,试卷印制时,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三)开课学院于9月1日前将所有补(缓)考试的试卷、考场签到表等相关材料装袋并安全存放,考试前由监考教师从教学办领取,考后交还至教学办,试卷交接须有相关记录。
(四)考试结束后,学院应于9月10日前完成评阅及分数录入工作,试卷材料单独规范装订。
课程总评成绩由补(缓)考成绩和原学习学期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或实验成绩等按原比率综合算出,免听课程按期末成绩记入总评。补考课程总评后成绩大于69分(含69分)的,按69分记载,小于69分的按实际成绩记载。
五、工作要求
(一)补(缓)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并组织好本院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及网上成绩录入工作。
(二)补(缓)考是教学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成绩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操作,扎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不得降低标准,高效完成阅卷、成绩评定等工作,确保补考和缓考质量。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