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部分符合换发毕业证条件的2017届和2018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3月22-24日:符合换发毕业证书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业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30/Ahnu/index.jsp)(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七位取前六位),进入结业生管理界面进行网上申请,点击申请换证即可。同时登录财务处网站学费缴纳进行网上缴纳学分学费。
2.3月2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在结业生申请管理界面查看换证申请的学生信息,符合毕业条件的点击换证审核。
3.3月28日:财务处在结业生申请管理界面查看学院换证审核通过学生的缴费情况,并对缴费成功的学生点击财务审核。
4.4月1日前:学院打印财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5.4月5日前: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进行复审并制作毕业证书。
二、证书发放
符合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在4月10日前与相关学院联系领取毕业证书,领取证书时须交回结业证原件。
三、学位证书申请须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通知要求,自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学位授予信息实时报送。此次换发毕业证书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在5月1-3日向学校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学士学位申请。经6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教务处网页教学公告《关于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