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度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度共开设法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英语等5个辅修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9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开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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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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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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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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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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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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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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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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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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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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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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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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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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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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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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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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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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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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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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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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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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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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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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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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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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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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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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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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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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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1)凡我校2018级在读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
2.报名时间及方式
学生即日起至4月21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中的辅修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辅修专业报名表,并于4月24日前交至学生辅导员处。
(二)考核录取
1.学生辅导员对班级学生的辅修专业报名表进行审核汇总,于4月26日统一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本院学生辅修报名表整理汇总后交至各辅修开设学院。
3.5月1日-5月8日辅修开设学院组织安排并完成考核工作,5月9日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名单公布
5月10日前后学校公布2018级学生辅修专业拟录取名单。
(四)课表查询
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可在选课期间上网查看个人的辅修课表。
(五)学费缴纳
辅修制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学费120元。参加辅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初足额缴纳本学期辅修学分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须切实做好辅修专业的宣传、招生录取及管理工作,将辅修专业开设的目的意义及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传达给2018级学生。
(二)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工作时间紧,牵涉范围广,各学院要根据工作流程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将辅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学生咨询辅修具体事项请联系各辅修开设学院。
法学院:5910623;经济管理学院:5910546;
外国语学院:5910581。
特此通知。
附件: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