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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生辅修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次数:  编辑:崔光磊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度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度共开设法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英语等5个辅修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9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开设学院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招生计划

人数

上课校区

法学院

法学

法学

110

花津校区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80

花津校区

财务管理

管理学

80

花津校区

市场营销

管理学

80

花津校区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200

花津校区

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1凡我校2018级在读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

2.报名时间及方式

学生即日起至42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中的辅修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辅修专业报名表,并于424日前交至学生辅导员处。

(二)考核录取

1.学生辅导员对班级学生的辅修专业报名表进行审核汇总,于426日统一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于430日前将本院学生辅修报名表整理汇总后交至各辅修开设学院。

351-58日辅修开设学院组织安排并完成考核工作,59日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名单公布

510日前后学校公布2018级学生辅修专业拟录取名单。

(四)课表查询

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可在选课期间上网查看个人的辅修课表。

(五)学费缴纳

辅修制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学费120元。参加辅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初足额缴纳本学期辅修学分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须切实做好辅修专业的宣传、招生录取及管理工作,将辅修专业开设的目的意义及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传达给2018级学生。

(二)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工作时间紧,牵涉范围广,各学院要根据工作流程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将辅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学生咨询辅修具体事项请联系各辅修开设学院。

法学院:5910623;经济管理学院:5910546

外国语学院:5910581

特此通知。

 

附件: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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