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部分符合换发毕业证条件的2018届和2019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9月24-25日:符合换发毕业证书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业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30/Ahnu/index.jsp)(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七位取前六位),进入结业生管理界面进行网上申请,点击申请换证即可。同时登录财务处网站学费缴纳进行网上缴纳学分学费。
2.9月30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在结业生申请管理界面查看换证申请的学生信息,符合毕业条件的点击换证审核。
3.10月8-10日:财务处在结业生申请管理界面查看学院换证审核通过学生的缴费情况,并对缴费成功的学生点击财务审核。
4.10月12日前:学院打印财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
5.10月15日前: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进行复审并制作毕业证书。
二、证书发放
符合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在10月18-20日与相关学院联系领取毕业证书,领取证书时须交回结业证原件。
三、学位证书申请须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通知要求,自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学位授予信息实时报送。此次换发毕业证书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须在11月12-15日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申请(附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学士学位申请。经12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在1月8-10日与相关学院联系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