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请各相关学院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教高厅函〔2020〕2 号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统筹设计、认真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深入开展探索实践
各相关学院应以本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科学梳理工科专业教育改革发展思路和建设基础,积极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密切合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教高厅函〔2020〕2 号附件2)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周 攀
教 务 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