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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7  浏览次数:  编辑:周攀  预审:崔光磊  终审:崔光磊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年度我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2019年立项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检查验收工作由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三、检查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听取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并进行现场提问,汇报时间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院应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开展项目建设自查,做好项目负责人汇报的组织工作。

2.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完成建设进展(结题)报告,并于417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建设周期已满的省级项目原则上须参加结题验收,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其他项目均进行阶段性检查。

4.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一定程度的申报指标倾斜。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或不参加检查的,将直接鉴定为不合格,并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周攀

联系电话:5910163

特此通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46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2.安徽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在建项目一览表

3.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结项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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