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2号)《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学位字﹝2017﹞7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对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学期的学业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做好部分学生试读预警和学位预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一)年级学期:2017级7个学期、2018级5个学期、2019级3个学期、2020级1个学期、2019级专升本3个学期和2020级专升本1学期。
(二)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情况进行审核。
(三)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情况进行审核。
二、预警范围
(一)学业预警:对未达到主修专业已开设必修课程总学分75%的2017、2018、2019级和2020级学生进行学业预警;
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可以申请降级试读,降级试读由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位预警:对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的2017、2018、2019和2020级学生进行学位预警。
三、审核程序
(一)学生确认
1.3月27日前,2017级至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须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看个人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和学籍预警审核结果。
2.3月28日前,辅导员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关注学生确认进度,并督促每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提醒学生完成课程替代申请,确保每位学生了解自己的审核结果。
3.3月29日前,有异议的学生须到学院教学办公室现场进行核对确认,确认结果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单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保存。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对确认,视同认可教学管理系统审核结果。
(二)降级试读办理。3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教务处办理降级试读学生学籍异动等相关手续办理。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三)完成选课。各学院须督促降级试读以及2017级前7学期、2019级专升本前3学期尚有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在3月31日前完成选退课,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课程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而发生变动时,由开课学院认定替代课程进行重修。
(四)结果备案。4月2日前,学院从教务管理系统提取毕业预审核和预警数据交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业审核和学籍预警工作是一项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的工作,要求各学院和学生本人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学业审核和学籍预警工作,确保学业审核和学籍预警工作审核数据全面、准确。
(二)严格审核,明确责任。学生和学院在进行学业审核和学籍预警时,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
(三)做好材料整理及报送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业审核和学籍预警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工作。对相关材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材料(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要提供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在对方学校的学生成绩等)内容须详实,杜绝错报、漏报、多报。按时将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并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