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学校本科教学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形式
(一)检查时间:5月13日-5月23日
(二)检查形式:学校专项检查与学院自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课程安排是否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是否符合大纲要求等方面。
2.教学基本秩序情况,包括授课教师调停课、迟到早退,学生到课率及参与教学情况、教育资源是否能保障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等方面。
3.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包括学院领导及教师听课,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等方面。
4.专业实习工作情况,包括实习教学安排规范、实习组织管理、实习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
5.创新创业教育情况,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特色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学院“互联网+”等学科竞赛种子项目的选育及已入孵创业项目近期运营情况。
(二)重点检查
1.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对照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2.“双基”建设情况。按照安徽省“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要求,系(教研室)负责人聘任情况,各项制度建设情况、保障条件落实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3.课程思政工作推进情况。体现课程思政工作要求的课程大纲修订情况,结合课程特点,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融入教学情况。
4.期中考试安排情况。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的期中考试准备情况(一般应于第12教学周前完成)。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答辩等情况。
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在核心课程教案(讲义)展示、学生笔记展示、学生作业(论文)展示、教学改革与实践案例展示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深入课堂和师生座谈会等多种途径,了解、分析本单位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完成期中检查工作总结。总结报告于5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学校将于5月下旬开展专项调研,了解本科教育工作有关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吕军
联系电话:5910159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