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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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浏览次数:  编辑:郭志春  预审:李汪根  终审:李汪根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互联网+”大赛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举办我校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激励

1.大赛参赛本科生按照“第二课堂”素质拓展I类活动标准认定学分(纳入B模块,即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项目合作人员计分从第二参与人依次递减20%),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可在研究生推免、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2.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可直接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校级奖项项目团队优先推荐入驻。

3.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学校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暂行办法》(校教字〔2020〕37号 )相关条款予以奖励。

二、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3-5月)各学院按照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务处〔2021〕4号 )文件精神,提前宣传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与项目培育。

2.参赛报名(即日起至69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报名指导可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大赛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团队负责人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创建项目并邀请项目成员项目全体成员皆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系统进行学信网认证,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邀请。

3.学院初选(6月11日前)。学院按照项目指标完成报名任务(附件2),并以适当方式于遴选推荐3-5项优秀项目参加学校选拔。项目校赛报名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4.学校选拔6下旬)。学校邀请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集中路演答辩的方式决出校赛奖项。

5.省级决赛及训练营7-8月)。

三、参赛总体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4月16日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主赛道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生(即2016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4月1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4月1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4月1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4月16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其他说明

1.具体赛事通知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查看通知附件5和6。

2.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宣传组织本次大赛,力争我校参与学生数达到全校在校生数(本科+研究生)的15%。

3.在校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皆需在系统中进行报名,利用大赛平台作为项目宣传、展示的渠道之一。

4.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届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毕业生和校友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各学院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校内联系方式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甘伟、郭志春;

联系电话:05535910160;

电子邮箱:ahnucxcy@126.com

研究生院  :于珊珊;

联系电话:05535910130;

电子邮箱:yushanshan0816@126.com

 

 

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第七届)

附件2:各学院参赛项目报名任务目标

附件3: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报名表

附件4: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项目汇总

附件5: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7: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附件8: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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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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