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舆论氛围,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更加积极就业,学校决定在大学生中开展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至2021年毕业)大学生
二、遴选类型及条件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微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事迹突出、带动就业显著,可提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安排
1.学院遴选宣传(6月16日前)
各学院结合毕业生实际,遴选典型人物事迹,原则上每个类型不少于1篇,于6月16日前通过学院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专题网络宣传(网络宣传采用统一撰写格式,见附件1)。
各学院6月16日前将《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电子邮箱ahnucxcy@126.com(邮件请注明学院和此项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0553-5910160,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甘伟。
2.学校集中展示(6月30日前)
学校将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文章进一步遴选,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推荐。就业创业先进典型遴选和宣传活动是加强就业朋辈指导、营造学校全员关注、推进就业创业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注意选取对象的多样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做好指导,总结凝练经验。各学院要对推荐的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材料严格把关,材料要文字简洁、生动活泼、主题突出,内容要有学生在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军旅生活等方面深刻的体验、有效的方法、独到的心得、励志的故事等实用、可借鉴的经验和事件。
3.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的跟踪调查,建立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收集的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务必要在低年级学生的受众面和指导实效上下功夫,为低年级学生带来启迪。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材料推荐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处(人武部)
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