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2号)《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学位字﹝2017﹞7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对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做好部分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一)年级学期:2018级6个学期、2019级4个学期和2020级2个学期。
(二)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情况进行审核。
(三)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情况进行审核。
二、预警范围
(一)学业预警:对必修课程累计获得的学分未达到本专业已开设必修课程总学分75%的2018、2019和2020级学生进行学分预警。
(二)学位预警:对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的2018、2019和2020级学生进行学位(GPA)预警。
三、审核程序
(一)学生确认
1.9月19日前,所有2018级至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须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看个人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和确认预警结果(详见附件1)。
2.学院和辅导员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学业预警”查看学生预警和确认情况(详见附件2),督促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提醒学生完成课程替代申请,确保每位学生了解自己的审核结果。
(二)降级试读办理。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可以申请降级试读,一般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为“降级”),原则上所有流程须在9月19日前完成。
(三)完成选课。学院应特别提醒和督促降级试读以及2018级前6学期、2020级专升本前2学期尚有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在第三轮选课结束前完成选退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学业审核和预警工作是一项任务重、责任大的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辅导员和每位学生,认真细致地做好学业审核和预警工作。
(二)严格审核,精心组织。学生和学院在进行学业审核和预警时,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9月24日前,学院须报送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备案。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