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育优质种子项目,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与弋江区政府共建校内大学生创客空间,为我校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和创业扶持。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20号),面向我校大学生开展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入驻和往期项目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项目申请入驻
(一)项目类型及资格条件
1.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为成熟完备的商业计划书;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且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如已注册公司,其所占股份不得低于50%;
3.项目团队成员成绩良好,学有余力,具有相关创业培训经历,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
4.项目团队需具备项目启动及运营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入驻孵化基地后必须保证能在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
5.项目团队至少有1名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团队的经营管理、项目运作等工作;
6.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愿接受孵化基地的监督和管理。
(二)申请材料
《安徽师范大学创客空间入驻申请表》、商业计划书、路演PPT、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注册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双创竞赛获奖、创业培训证书、业务合同等)的复印件。
二、已入驻项目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所有入驻在孵项目。
(二)考核材料
1.项目进展情况汇报PPT。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公司现状(注册、纳税等情况)、公司营业额(可提供账务、银行流水及其他证明材料)、团队建设、取得的荣誉成果等。
2.PPT中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三)入驻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直接清退。
1.创业团队入驻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工位经常处于空闲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者;
3.创业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或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三、项目审核流程
1.材料报送。新项目入驻申请和已入驻项目考核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22日前发送至ahnucxcy@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创客空间汇总(花津校区一食堂四楼,陈同学15160221578)。
2.项目审核。申请入驻新项目和参与考核已入驻项目以PPT汇报形式接受应邀专家考核,每个项目汇报时长不超过6分钟。项目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学校对申请入驻和已入驻项目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办理项目入驻或清退手续。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创客空间入驻申请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