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有效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扎实推进学校“两大振兴行动计划”,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选课工作将于5月30日开始,为做好本次选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安排
1.选课日期:本次选课分年级分轮次进行
第一轮:2020级5月30日-31日,2021级5月31日-6月1日,2022级6月1日-6月2日。
第二轮:2020级6月7日-8日,2021级6月8日-6月9日,2022级6月9日-6月10日。
第三轮:2020级-2022级8月24日-9月8日。
具体时间安排及选课要求详见附件1。
2.本次选课在安徽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网址:http://jw.ahnu.edu.cn/student。《学生网上选课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二、选课事项
(一)个人课表
1.必修课程(特殊情况除外)不选课,由选课系统按行政班生成。学生应在第一轮选课期间核查系统生成的必修课程,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学院教学办联系。
2.第一轮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停开达不到开班人数的选修课程,学生在第二轮选课期间应注意核查个人课表,查看已选的选修课程是否停开,以便及时改选其他课程。
3.学籍异动的学生补选课后,务必认真核对个人课表,避免遗漏。
4.学生个人课表是学生听课、考核的依据。个人课表未有该门课程不能参加考核,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生应在第三轮选课结束前仔细核对选课结果(尤其是备注栏中实践类课程、网络课程等没有具体上课时间、地点的课程),自行截图或打印个人课表(注意:非班级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备查。
(二)校选修课选课
2020级本科生选课不限门次(第一轮选课时限选2门,其他轮次时放开限制),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每人每学期限选2门。
(三)专业分流学生选课
专业分流的学生,在必修课程未生成前,请勿随意进行跨专业选课,以免后期生成的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冲突。
(四)跨专业选修课程
学生在选课前需适当了解有关课程的基本情况,避免因盲目选课导致学习出现困难、无法正常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
(五)重修选课
重修选课以及结业学生选课在第三轮选课期间进行。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选课操作的,请务必在选课期间与学院教学办联系。
(六)学生退课
1.退课时只能退选修课程或跨专业选修的课程(最多只能退2门);当选课人数低于规定的开班人数时,则不能再退。
2.第一轮和第二轮选课期间只能退当前轮次选择的课程。第三轮选课期间既可退当前轮次选择的课程,也可退前两轮选定的课程。
(七)其他事项
1.学生选课必须由本人完成,学生应妥善保存选课密码,因选课密码保管不善等造成选课问题(被他人多选、退选等)一律不予处理。
2.关于校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学分修读等涉及人才培养方案及查询选课密码等问题请联系各学院教学办。
3.有关选课系统操作运行等问题联系学校选课咨询接待中心(花津校区学校文典楼三楼教务处A319室)。联系人:陈老师,5910162。
三、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组成的选课指导小组,组织好选课前的培训和选课过程中的指导工作。
(一)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要全面了解学院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并组织辅导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学生选课培训和指导工作,尤其要做好转专业、专业分流和休复学学生选课以及跨专业选课等指导。
(二)学生辅导员应熟知所带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新版教务系统网上选课流程和选课规则。学生选课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将选课安排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选课期间指导和解答学生选课问题。
(三)学院教学办要协调安排全院学生选课工作,各专业选课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选课前告知学院相关学生。有效解决学院学生反映的选课问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需统一报教务处。
(四)选课结束后两周内,学生学院应以班级为单位,让学生逐一核对个人课表,确认选课结果并签字(附件3),附件3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文典楼三楼教务处A319室。同时,将个人课表电子档(或截图)汇总后在本专业内公示。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时间安排及要求;
2.学生网上选课操作说明;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个人课表确认名单。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