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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次大学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模块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次数:  编辑:甘伟  预审:赵冬梅  终审:赵冬梅 

各学院: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实践和创新型活动,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务处〔2020〕53号 ),启动我校2023年度第二批次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申请材料填报系统开放时间:1016-115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认定流程及材料

1.申请学生按照认定文件标准和要求,在教务系统(http://jw.ahnu.edu.cn)中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信息填报系统说明详见填报系统说明(附件1)。

2.学院依照学分认定标准(附件2)对教务系统中填报信息进行集中初审,并导出并打印初审合格信息统计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于1113日前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文科大楼A316室)。

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依据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模块学分认定标准,对学院初审结果和学生申报材料给予复核认定。

四、认定要求

各学院在教务处系统初审阶段,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信息存疑的材料可要求申请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如证书字迹公章不清晰、非正式奖状材料等。证明材料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不予审核通过

学生申报创新学分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分申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甘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160


附件1:学分认定系统填报操作手册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标准

附件3: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学院初审统计表

附件4: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年版)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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