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3〕2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本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各学院对照《工作方案》中《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各级指标和审核重点,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一)自评报告撰写(完成时间:2024年4月22日)
《自评报告》是审核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聚焦审核评估7个一级指标(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对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改革建设的举措与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目录。相应格式请参考《附件2:学院自评报告模板》和《附件3:支撑材料目录(参考格式)》。
(二)教学档案完善(完成时间:2024年5月22日)
教学档案包括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记录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
1.培养方案完善。各学院对2022版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汇编成册。
2.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以OBE教育理念为指导,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编制工作的通知》(〔2023〕8号)要求,完善2022版课程教学大纲,并按专业汇编成册。
3.课程考核材料整理与归档。对课程所有考核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对2022-2023及2023-2024学年的试卷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
4.毕业设计(论文)整理与归档。对2023届、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2022〕38号)、《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2023〕37号)的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5.实习实践记录材料整理与归档。对2022-2023及2023-2024学年所开展的实习、实训、实践等记录材料进行整理与归档。
(三)自评自建专项检查(完成时间:2024年5月底)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赴各学院开展审核评估自评自建专项检查工作,对学院自评自建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导和督促学院进一步整改。
二、工作要求
1.学院要充分认识新一轮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抓紧落实各个工作环节,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自评自建的各项工作。
2.学院要深刻领会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精神内涵,把准吃透核心要义,绘好“作战图”,制定“时间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对标对表做好自评自建工作。
3.学院要按照指标体系审核重点,全面梳理和完善本单位各类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安排专用场地分类存放,做到齐全、规范、有序,电子版档案条理清晰,并认真做好学期和年度自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清单:
《附件2:XXX学院自评报告》
《附件3:支撑材料目录》
《附件4:XXX学院近五年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5个)》
《附件5:XXX学院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一览表》
2.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2日(周五)17:00前,将附件5电子版发至评建办工作邮箱;于2024年4月22日(周一)17:00前,将附件2-4电子版以学院命名统一打包发至评建办工作邮箱。
评建办工作邮箱:Ahnupjb@126.com。
联 系 人:曹军、甘伟
联系电话:5910060、5910160
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