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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决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编辑:程啸天  预审:崔光磊  终审:崔光磊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

决赛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十五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赛项规程的通知》下发后,得到了全省高校的高度重视,各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选拔活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截至830日大赛秘书处共收到30所高校选送参赛作品86件,经专家委员会认真审听、评选,最终确定《青春中国》等40件作品入围现场决赛(见附件1)。根据《通知》安排定于1016日在安徽师范大学举行现场决赛,为了便于您安排参赛期间的各项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决赛入围单位领队1名,入围节目选手。

二、时间、地点、活动安排

1015 8:00-11:30 报到

13:00-19:00 彩排

1016 8:00-12:00 非专业组比赛

14:00-18:00 专业组比赛、专家点评、颁奖典礼

报到、食宿地点:芜湖市中央城大酒店

彩排、比赛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大礼堂

三、参赛须知

1.参赛人员必须为本校在读学生。现场决赛,每队设置一位领队。

2.每个作品可设置不多于2位的指导教师,具体指导选手赛前训练。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成员均不得担任参赛团队指导老师。

3.决赛朗诵文稿须与初赛一致,节目顺序将在彩排前由领队或选手抽签决定。

4.决赛一律脱稿,朗诵所用文稿(word格式,模板见QQ群)、LED背景及配乐(MP3MP4格式)由参赛选手提供。

5.1015日上午报到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拷贝比赛作品所需的音频或LED背景(请将配乐插入LED视频中)。

6.决赛评分要素:普通话水平、朗诵技巧、仪态风度、思想感情和综合效果等。每个节目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时将扣分。

7.参赛单位领队和选手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活动,选手报到时交学生证核验身份。

8.本届比赛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请有意参评单位撰写校内选拨活动总结并于1011日前连同文稿、《决赛参加人员回执》(见附件2)报送至大赛秘书处邮箱,邮件名称命名为学校+作品。

9.参赛学校领队和选手交通、食宿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10.赛事安全。所有人员需在报道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进入酒店以及比赛场地需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绿码通行;比赛现场测量体温、全程佩带口罩,严格执行1米线间隔距离;各参赛学校领队负责参赛选手的统一管理,比赛期间服从组委会的防控安排。

四、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QQ群:887453255(请各参赛代表队领队及时加群,并备注学校及姓名)

邮箱:swls2021@163.com

联系人:杨玉婷 0553-5910510

附件:

1.决赛入围名单

2.决赛参加人员回执

第十五届安徽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组委会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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