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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0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  编辑:郭志春  预审:李汪根  终审:李汪根 

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0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条件

国家级项目。在结题时除满足《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和软件著作权(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二)省级(校级)项目。结题须满足《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组对照结题条件,于511日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同时必须提交至少一份项目代表成果成果可以是论文(已发表,收到录用通知,或未发表)授权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代表成果经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档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所提交材料应附带符合结题条件的支撑材料,学院应同时做好有关公示事宜,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天。

(二)学院于520日前组织人员完成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给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

(三)学院推荐优秀项目,结题合格项目总数在20个以下的推荐1个,20个-50个的推荐2个,50个以上推荐3-4个。优秀项目须提交《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示展板模板》(附件4

(四)学院于5月23日前将同意结题项目申请书附件1评审汇总表(附件2)、代表成果一览表(附件3)、项目代表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和相关公示信息等材料的电子版)和优秀项目成果展示展板(附件4)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指导中心210室,联系人:郭志春,邮箱:52284814@qq.com。

项目成果类型分为:论文(设计)、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他。其中论文(设计)格式参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项目成果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序号+项目成果类型”(如:202010370001+论文.rar)

(五学校对学院提交结题项目进行审核并发文公布。

(六)对于同意结题项目,由各学院下发各项目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照经费使用范围(附件5)进行合理安排。

三、工作说明

(一)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申请工作,并严格按照结题条件,认真做好结题评审工作。

本次项目不允许延期,未能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按照规定予以取消。

)获得优秀项目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国家级项目推荐评审时给予指标奖励。

2020年获得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须提前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遴选工作(详见该事项通知)。

 

附件

  1.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 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汇总表

  3. 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代表成果一览表

  4. 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示展板模板

  5.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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