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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8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浏览次数:  编辑:程啸天  预审:周端明  终审:周端明 

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8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申请结题的项目须满足《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其中国家级项目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二)获得与项目有关的国家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四)项目研究由3名相关专业教授联名鉴定具有创新性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或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组对照结题条件,于430日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同时,必须提交至少一份项目代表成果,成果可以是论文(已发表,收到录用通知,或未发表);授权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代表成果,经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档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纸质材料待学生进校后2周内提交)。所提交材料应附带符合结题条件的支撑材料,学院应同时做好有关公示事宜,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天。

(二)学院于515日前组织人员完成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给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

(三)学院推荐优秀项目,项目总数在10个(含10个)以下的推荐1个,10个以上的推荐2个。每个优秀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颁发证书。

(四)学院于522日前将评审汇总表(附件2)、同意结题项目的申请书、代表成果一览表(附件3)和项目代表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和相关公示信息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五)学校于6月初对学院提交结题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优秀项目并发文公布。

(六)对于同意结题项目,由各学院下发各项目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范围见附件4

三、几点说明

(一)疫情期间,请各学院依据疫情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要求,灵活安排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指导教师可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学生做好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申报、答辩PPT等结题材料,指导过程因时制宜,灵活多样、及时有效,学生结题材料应注重遵守学术诚信,确保达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质量和水平。

重点关注和切实保障毕业年级学生按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认真关注疫区学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指导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三)获得优秀项目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国家级项目推荐评审时给予指标奖励。

(四)项目成果类型分为:论文(设计)、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他。其中论文(设计)格式参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项目成果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序号+项目成果类型”(如:201810370001+论文.rar)。

(五)纸质文件待学生返校后,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代表成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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