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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9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浏览次数:  编辑:程啸天  预审:李汪根  终审:李汪根 

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9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一)国家级项目。在结题时除符合(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和软件著作权(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

3.获得省级及以上与项目有关的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二)省级(校级)项目。结题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组对照结题条件,于416日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同时,必须提交至少一份项目代表成果,成果可以是论文(已发表,收到录用通知,或未发表);授权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代表成果,经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档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所提交材料应附带符合结题条件的支撑材料,学院应同时做好有关公示事宜,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天。

(二)学院于426日前组织人员完成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给出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

(三)学院推荐优秀项目,结题合格项目总数在20个以下的推荐1个,20-50个的推荐2个,50个以上推荐3-4个。学校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项目需提交《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示展板模板》(附件3),同时参加学校汇报展示,每个类型排名前3名的项目将代表学校参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评选。

(四)学院于510日前将评审汇总表(附件1)、同意结题项目的申请书、代表成果一览表(附件4)和项目代表成果(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和相关公示信息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212室。

(五)学校于5月中下旬对学院提交结题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优秀项目并发文公布。

(六)对于同意结题项目,由各学院下发各项目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范围见附件5

三、几点说明

(一)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申请工作,并严格按照结题条件,认真做好结题评审工作。

(二)本次项目不允许延期,未能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按照规定予以取消。

(三)获得优秀项目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国家级项目推荐评审时给予指标奖励。

(四)项目成果类型分为:论文(设计)、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其他。其中论文(设计)格式参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项目成果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序号+项目成果类型”(如:201910370001+论文.rar)。

特此通知。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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