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为二年级(2019级)本科生。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所有成员均不得兼报其他项目,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1个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本次立项资助二个类别的项目,以创新训练项目为主,创业训练项目为辅,每类项目分国家级和省级(校级)。申报项目类别和级别由学生自主选择,其中,创业训练项目不超过总数的15%。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全部采用网上申报(见附件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教务系统(http://jw.ahnu.edu.cn/),进入大创-项目申报模块,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及时提交。
(二)学生在申报系统内选择指导教师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就项目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沟通,网上申报提交后应及时告知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指导教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网上审核(教务系统http://jw.ahnu.edu.cn/)并提交。
(三)学院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提交评审结果。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报:2021年3月19日至4月18日。
(二)指导教师审核:4月25日前完成。
(三)学院网上评审:5月4日前完成。
(四)学校网上评审:5月10日前完成。
四、结题条件
(一)省级(校级)项目。结题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国家级项目。在结题时除符合(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组成员在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注明“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2.申请国家专利(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和软件著作权(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准)。
3.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或其他省级以上相关奖励。
4.项目研究成果产生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经公示无异议。
五、关于经费
(一)项目经费由学院负责下拨,资助额度可参照以往资助标准确定。
(二)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范围见附件3。
六、几点说明
五、关于经费
(一)项目经费由学院负责下拨,资助额度可参照以往资助标准确定。
(二)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范围见附件3。
六、几点说明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报的项目,避免出现过往立项项目的重复申报。
(三)各学院应积极支持项目实施,各级各类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执行项目的学生免费开放,并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做到保证使用,悉心指导。
(四)项目符合结题条件,可以对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申请认定相应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流程.doc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
3.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使用范围.doc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