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20〕53号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修学年限内,通过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发表论文或作品、学术交流等活动所获得相关成果,经学校审核后,可认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选修模块学分。
第三条 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模块学分认定程序。
学生申报。学生自第6学期开始可申请学分认定,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申请表》,上传相关电子版附件材料。
学院初审。学院进行材料初审和学分认定。
学校终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研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最终审核,公示无异议,将学生所得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四条 创新思维与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学分认定范围。
学科竞赛类。参加《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中赛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赛事,并获得相应奖项。
科学研究类。参加科研及专业实践活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调查报告;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著作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授权书。
文艺创作类。公开发表的小说、报告文学、音乐作品、美术作品、艺术设计作品、影视剧本及作品等,或经省级以上专业机构表彰的各类艺术作品及其表演。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获得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相应立项并实施开展,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
创新创业慕课类。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学习中国大学MOOC、Coursera、edX、Udacity平台的优质创新创业课程并考核合格。
创业培训及实践类。参加政府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创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或自主创办注册公司正常运营6个月及以上。
体育竞技类。学生个人或集体在国际、国家、省级等各类赛事上获得相应名次。
其他与创新创业或专业发展切实相关赛事或活动,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并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备案确认(每个专业限申报一项)。
第五条 学生填写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认定的相关学分、奖项和荣誉,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从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