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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3  浏览次数:  编辑:本科生院  预审:赵冰  终审:赵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06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限二、三年级本科生)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院按照时间安排及时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评审,并提交评审及排序结果——《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二、申报时间安排

1.学生立项申报:2025114日至128

2.指导教师初审:1215日前完成;

3.学院评审:1222日前完成

4.学校终审:1229日前完成

、项目结题条件

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结题项目结题时,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等级必须为优秀。

四、几点说明

(一)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将教师课题研究、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有效衔接,组织学生提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和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专业认证要求严格审核项目选题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不超过3个项目。

(三)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项目经费由学院参照标准负责下拨。经费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照经费使用范围(附件3)进行合理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3.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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