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0〕6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限二、三年级本科生)按要求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院按照时间安排及时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评审,并提交评审及排序结果——《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二、申报时间安排
1.学生立项申报:2025年11月4日至12月8日;
2.指导教师初审:12月15日前完成;
3.学院评审:12月22日前完成;
4.学校终审:12月29日前完成。
三、项目结题条件
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结题。项目结题时,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分等级必须为优秀。
四、几点说明
(一)“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是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将教师课题研究、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有效衔接,组织学生提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和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专业认证要求严格审核项目选题,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不超过3个项目。
(三)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四)项目经费由学院参照标准负责下拨。经费按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使用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照经费使用范围(附件3)进行合理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3.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