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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编辑:教务处  预审:李汪根  终审:李汪根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各学院。主要面向学院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

2.实习单位。主要面向实习单位负责实习业务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调查内容

1.填写问卷调查,问卷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者通过手机端访问)。

2.撰写调研报告。报告内容:针对本院大学生实习情况,形成学院大学生实习工作报告(内容提纲参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1.填写调查问卷人员要求:

学院实习管理人员(学院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

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填写总数不少于学院本科专业数,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

学院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填写总数不少于学院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

学院实习单位(每个学院联系1家实习单位,请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

注: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管理人员及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1份),若联系的实习单位已完成问卷填写,请联系其他实习单位。

2.时间要求:

问卷调查填报时间:通知下发日起至2025320日;

调研报告提交时间2025320日之前,提交方式:将调研报告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405497091@qq.com)。

3.工作要求

本次大学生实习调研工作为教育部牵头组织,调研内容事关学校声誉和形象,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及调研报告撰写工作。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

2.学院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研报告(内容提纲)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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