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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见习、研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8  浏览次数:  编辑:本科生院  预审:赵冬梅  终审:赵冬梅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要求,强化实践教学管理,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实习(见习、研习)教学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预安排要求

1.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要求落实实习安排,教育实习进校时间统一为开学第二周;

2.加强对实习单位资质审核,实习单位必须为我校实习基地或与学院签订相关实习协议,不得随意安排,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

3.学院根据科研部提供的研究性实习岗位(见附件1),由设岗学院组织对报名实习生进行选聘,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名称统一为“安徽师范大学研究性实习岗位”;

4.实习人数分布应根据实习单位的接收人数、师资力量等条件进行合理分配;

5.对于实习指导不力的实习单位应暂停派遣;

6.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实习模块做好实习计划安排及后续具体落实工作,见习、研习均按要求操作。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615日前将实习(见习、研习)预安排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至本科生院实践教育中心,邮箱1145325733@qq.com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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