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学生实习管理,确保寒假期间学生实习活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要成立寒假实习工作组,负责管理本院学生的实习工作,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将安全责任与纪律教育落实到人。
二、规范实习管理
各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践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安排与管理,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建议》(附件1),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出现寒假期间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盲区,确保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各学院加强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与学生保持沟通畅通,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保障实习安全。
3.各学院要做好寒假实习学生实习信息统计,如实填写《寒假实习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6年1月13日(周二)前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育中心。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