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组和实习教学指导组。实习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校长为组长,本科生院院长、教师教育学院执行院长任副组长,本科生院副院长和各学院相关领导为成员。实习教学指导组分为师范生实习教学指导组与非师范专业实习教学指导组,分别由教师教育学院与本科生院负责组建。实习工作领导组负责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决策。实习教学指导组负责各学院的实习指导与监督。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组,负责落实本院学生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指导
(一)师范生教育实习,由教师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协调和落实。
1.制定师范生教育实习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对实习的基本要求,指导各学院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方案和大纲,落实实习计划,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学生围绕教育实践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研究。
2.加强师范生实习基地建设
指导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加强高水平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需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其无严重违法失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加强师范生实习过程管理
根据教育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指导各学院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强的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指导学院按时在教务系统实习模块落实各项任务,组织好实习中期检查,做好实习总结,完成各类师范专业实习相关数据审核工作。
(二)非师范专业实习,由本科生院统一组织协调和落实。
1.科学制定专业实习方案
各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专业认证对实习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鼓励开展以研究性实习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推动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2.加强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加强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发挥协同育人作用,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需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其无严重违法失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学院要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强的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并适时组织实习中期检查。
三、实习时间和地点
(一)实习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严格按专业认证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师范专业开展教育实习进校时间统一为开学第二周。
(二)实习地点:师范生教育实习要求安排在芜湖市区和市外实习基地学校进行,专业实习由各学院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实习基地进行。各学院于开学第二周前通过教务系统实习模块完成具体实习分组等后续落实工作。
(三)实习材料领取:各学院教学办统计并提交一份清单给所在校区文印室(赭山校区:综合楼一楼文印室,电话3869229;花津校区:文典楼一楼文印室,电话5910211),清单内容: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人数,安排专人集中领取。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科学制定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两类工作方案,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召开实习动员会,开展岗前培训。重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生活等,要责任到人,实习期间学院要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为实习师生购买实习相关保险;指导教师应注重教书育人,既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实习期间由各学院履行考勤职责,要求实习生严格执行《实习生守则》,对实习结束未按时返校的要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遇到突发事件学院必须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
(二)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实习相关工作。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加大实习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于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典型经验及做法等材料报送本科生院实践教育中心。
(三)按时在教务系统实习模块落实各项任务。做好实习基地信息维护、实习计划安排、实习过程跟踪管理、实习考评管理等工作。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提交实习过程性材料、实习总结等材料,校内指导教师进行线上指导、评价等工作。
(四)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各学院组织实习相关数据采集,认真审核并完成数据上传,确保“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实习安排表
3.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