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对口支援新疆教育建设工作,根据皮山县教育局关于商请短期柔性支援的工作需求,学校决定2026秋季学期组织选派援疆支教志愿服务队赴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开展援疆支教工作,现就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专业本科生,组建“安徽师范大学援疆支教志愿服务队”,赴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相关基础教育学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实习支教。实习支教时间与皮山县中学教学周期同步,承担受援学校的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同时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
二、遴选名额
1.实习支教学生名额。初中学段,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化学3名、物理3名,共计30人(研究生不少于10名)。
2.带队教师名额。负责管理实习支教学生的带队教师1名。
三、遴选条件
(一)支教实习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援疆相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人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不得隐瞒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学业成绩良好,学习能力强,汉字书写规范,普通话表达通畅,无方言和沟通障碍。
5.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原则上选拔专业匹配的高年级教育类研究生、2023级师范生专业本科生和相近非师范专业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带队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援疆相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人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无师德师风问题。
3.身心健康,不得隐瞒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工作表现良好,普通话表达通畅,无方言和沟通障碍。
5.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学生管理经历的教师(或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政策保障
1.生活补助。皮山县教育局给予支教学生生活补助4000元/月/人,指导教师生活补助8000元/月/人。
2.伙食补贴。支教师生在学校食堂就餐,皮山县给予伙食补助。
3.交通补贴及保险。交通由学校统一租车及购买往返机票,皮山县为支教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考核与表彰。
学生顺利完成援疆实习支教后,实习成绩认定“优秀”,授予年度优秀实习生称号(不占学院指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直接认定为“合格”。对服务期间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支教大学生,学校在发展党员、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
援疆支教带队教师援疆期间视为满工作量,享受原单位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顺利完成任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年度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不占部门/学院指标)”,援疆支教一个学期视为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合格。
五、工作安排
1.动员报名。请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报名资格的师生积极报名参与,其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和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师生在各自学院报名。其他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预授学科的归属在上述五个相关学院报名,其他学院(部门)教职工在本科生院报名。
2.资格审核。请相关学院和部门根据遴选条件,秉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报名参加援疆实习支教(志愿服务)的带队教师和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遴选。
3.材料报送。相关学院于6月15日前将援疆实习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附件3)和援疆实习支教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本科生院(行政楼325办公室)。
本科生院联系方式:贾老师、程老师,5910078
文学院联系方式:陈老师、范老师,5910511
外国语学院联系方式:吴老师,5910759
数学与统计学院联系方式:潘老师,5910636
物理与光电学院联系方式:邹老师,3869629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联系方式:宋老师,3937135
附件:1.皮山县2026年秋季学期实习支教专业、人数需求表
2.安徽师范大学援疆实习支教(志愿服务)学生申请表
3.安徽师范大学援疆实习支教(志愿服务)带队教师申请表
4.安徽师范大学援疆实习支教(志愿服务)信息汇总表
安徽师范大学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