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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3  浏览次数:  编辑:本科生院  预审:赵冬梅  终审:赵冬梅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组和实习教学指导组。实习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本科生院院长、学生工作处处长、教师教育学院执行院长任副组长,本科生院副院长、各学院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决策。实习教学指导组分为师范生教育实习教学指导组与非师范专业实习教学指导组,分别由教师教育学院与本科生院指导学院组建,负责各学院的实习组织落实、指导与监督。

二、实习指导

(一)师范生教育实习

1.制定师范生教育实习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对实习的基本要求,指导各学院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方案和大纲,落实实习计划,科学安排实习内容,鼓励学生围绕教育实践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研究。

2.推进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建设

指导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加强高水平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健全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需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其无严重违法失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加强师范生教育实习过程管理

指导各学院合理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强的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指导学院按时在教务系统实习模块落实各项任务,常态化组织实习中期检查,规范开展实习总结,完成各类师范专业实习相关数据审核工作。

(二)非师范专业实习

1.科学制定专业实习方案

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专业认证对实习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鼓励开展以研究性实习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推动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2.扎实推进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加强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发挥协同育人作用,严格审核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需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其无严重违法失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强化专业实习过程管理

学院根据实习教学指导和管理需要,确定校内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强的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常态化组织实习中期检查,及时整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保障非师范专业实习有序推进。

三、实习时间和地点

(一)实习时间。各学院严格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专业认证规范统筹安排实习时段,确保实习时长、实习环节、实践内容完全符合教学规范要求;各师范专业开展教育实习进校时间统一为开学第二周。

(二)实习地点。师范生教育实习统一安排在芜湖市区和市外实习基地学校进行,非师范专业实习由各学院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实习基地进行。各学院须于开学第二周前通过教务系统实习模块完成具体实习分组等后续落实工作。

(三)材料领取。各学院教学办统计并提交一份清单给所在校区文印室(赭山校区:综合楼一楼文印室,电话3869229;花津校区:文典楼二楼文印中心,电话5910211),清单内容: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人数,安排专人集中领取。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习工作部署。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实习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两类工作方案,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召开实习动员会,开展岗前培训。提前完成对实习指导教师、全体实习生情况的全面摸排,对心理问题等十类重点群体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逐一开展实习评估,并建立台账,精准做好实习期间关爱帮扶与安全保障工作,对于不宜参加实习的要个性化制定相关替代方案。

(二)筑牢实习安全底线。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筑牢学生实习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实习安全责任到人机制,实习前学院与全体实习生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为实习师生购买实习相关保险;校内指导教师需同步兼顾专业指导与学生身心健康关怀,全程跟进学生实习状态。各学院履行实习期间的主体考勤职责,要求实习生严格执行《实习生守则》,对实习结束未按时返校的要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遇到突发事件学院必须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

(三)强化实习总结宣传各学院主动对接合作实习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落实各项实习保障与管理工作。紧扣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实习工作宣传,全面收集、整理实习相关工作材料,梳理总结实习典型经验与特色做法,在实习结束后按时将汇总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实践教育科。

(四)规范实习数据管理。按时在教务系统实习模块落实各项任务,做好实习基地信息维护、实习计划安排、实习过程跟踪管理、实习考评管理等工作。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提交实习过程性材料、实习总结等材料,校内指导教师进行线上指导、评价等工作,落实信息化闭环管理。规范开展实习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各学院对上报数据逐一审核校验,确保“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育实习安排表

3.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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