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实习预安排,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本专业的实习预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预安排要求:
1.按照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所有实习单位均必须位于低风险地区;
2.教育实习要求安排在芜湖市区和市外实习基地学校进行实习。专业实习由各学院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实习基地进行;
3.实习人数分布应根据实习单位的接纳人数、师资力量等条件进行合理分配;
4.对于实习指导情况不好的单位应酌情减少或暂停派遣;
5.教育见习、研习按附件1要求填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31日(周五)前将实习预安排材料(附件1、2)报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405497091@qq.com 。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实习(见习、研习)预安排情况一览表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实习预安排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