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和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组和实习教学指导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工作。学院成立实习工作组,负责落实本院学生的实习工作。
二、实习指导
(一)学院要切实做好“实习指导讲座”、“安全教育”等实习准备工作。
(二)对于教育实习,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化师范生教学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卓越师范生。学生在校准备期间,指导教师须至少指导每位学生独立撰写2个课时的教学设计、完成2个课时的试讲,指导教师的听课点评记录由学院留存,学校随机抽查。学院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师范生从教技能考核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微格教学训练和考核工作。
(三)实习期间,对于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教案编写、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等主要实习环节指导力度,填写教育实习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对于专业实习,各学院应参照学校有关教育实习的要求,对指导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
(四)继续开展实习驻点指导工作。独立开展驻点指导的学院,指导教师要对实习点内本学科的实习生进行全程实习指导;联合开展驻点指导的学院,指导教师在驻点期间要对实习点内各学科的实习生进行全程实习指导。驻点期间,指导教师要撰写驻点指导日志,实习结束后交学院留存,学校备查。
三、实习时间和地点
(一)实习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严格按专业认证、评估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习地点:教育实习要求安排在芜湖市区和市外实习基地学校进行实习,专业实习由各学院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实习基地进行。各学院于开学第二周前通过教务系统实习模块完成具体实习分组等后续具体落实工作。
(三)实习材料领取:各学院教学办统计提交一份清单给所在校区文印室(赭山校区:综合楼一楼文印室,电话3869229,花津校区:文科大楼一楼文印室,5910211),清单内容: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人数,安排专人集中领取。
四、几点要求
(一)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两类工作方案(计划),召开实习动员会。
(二)学院应重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要制定相关措施,责任到人。特别是实习安全,要作为学院一把手工程,真正抓紧、落实。指导教师应注重教书育人,既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实习生要严格执行《实习生守则》,实习期间要与学院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实习结束,所有实习生必须无条件返校,由各学院履行考勤,未按时返校的要按照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遇到突发事件学院必须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
(三)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实习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实习相关工作。结合认证、评估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于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典型经验及做法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四)目前教务系统实习模块已正常运行,请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实习基地信息维护、实习计划安排、实习过程跟踪管理、实习考评管理等。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提交实习过程性材料、实习总结等材料,校内指导教师进行线上指导、评价等工作。
(五)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育实习安排表
3.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4.专业实习材料
5.教育实习材料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