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验课程表是学校实施教学计划,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实验教学检查与监督、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实验室使用绩效评估、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编制核定等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完成课表编排工作。现将2025-2026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课程表编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程类别 | 排课单位 | 排课时间 | 备注 |
学校公共实验课程 | 计信学院、物电学院、教科院及相关学院 | 2025年11月20日-11月26日 | 对排课时段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排课单位协商 |
学院专业实验课程 | 相关学院 | 2025年11月27日-12月4日 |
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排课管理操作文档》。
二、排课要求
1.各学院在保证本科教学实验室满足开展项目活动的安全条件下,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实验课程项目进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开足实验课,持续提升创新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比例。
2.排课应根据专业教学大纲要求,核实、核准实验课表,按实际分组录入系统,排课信息应覆盖所有独立设课实验课和理论课程课内实验。
3.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所有课程信息均不得更改,严格按照课表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由学院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报本科生院审核后方可进行更改。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一:排课管理操作文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