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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0  浏览次数:  编辑:本科生院  预审:赵冬梅  终审:赵冬梅 

 

各学院:

为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六大未来产业方向,以及实验室安全专题板块,形成“6+1”征集布局。

具体征集要求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

二、时间安排与流程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申报:各项目填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10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4532573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和附件佐证材料暂不提交。

(二)校内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初审,统筹确定校内推荐项目(学校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材料报送:校内推荐项目申报人须于11月16日前,通过“实验空间”在线填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同时上传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与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三、推荐要求

1.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在网络申报期间与“实验空间”完成技术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平台将于2026年11月23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荐项目,并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

2.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3-5910078,1145325733@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3.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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