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网站首页     学在师大     考试管理     正文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3  浏览次数:  编辑:教务网页(2014-09-14)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114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拟于2011620日至30日期间举行。各门课程要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校教字〔200918号)的规定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1.本学期采用笔试的课程每门课均需出2套试卷,试卷之间原题的重复率不能超过20%。通识教育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试卷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528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考务科试卷库。

2.考试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安排。530日至65日期间将监考人员名单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此后监考人员若有变动,学院要填写《监考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存档。

3.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见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于613日-17日登陆选课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4.有两位以上(含两位)教师任教的课程,原则上统一阅卷。

二、规范命题,提高试卷质量

1.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4]69号)的要求进行命题。试卷的覆盖面要广,题量、难度要适中,分数分布合理,卷面分值准确,题目要与题型匹配,题意表达准确,题目不能有科学性错误。

在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要突出对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考核。每套试卷考核学生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试题分值比例要达到总分值的30%-50%。

2.拟采用开卷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试卷不得出现从教材、参考书等其它书面资料中能直接找出答案的题目。经批准开卷考试的课程,其卷首应标注“开卷”字样。

3.教研室(课程组)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有关要求对试卷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命题质量审核表,严把命题质量关。学院要组织人员再次对试卷进行审核,确保考试试卷质量。

三、按程序操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有关人员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确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要清除回收站。不得在FTP等网络上传输试卷。

各学院对考试的所有试卷(含空白试卷)务必要全部予以回收,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四、认真评阅试卷,切实做好阅卷、成绩记载、试卷分析和试卷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课程考试结束后,学院要尽快组织教师进行阅卷、成绩计算和记载工作,要避免发生“错改、漏改、错统、漏统”和“人造平时成绩”等问题,并将学生成绩提交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和学院教学办公室。

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注重试卷分析结果的利用,认真总结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相关试卷材料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归档。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Copyright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 Powered by yayuanzi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邮编: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