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的必修课程重考和部分课程的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符合重考条件的在校本科生。 (二)有特殊原因,申请并经批准的缓考学生。 二、重考资格和重考课程: (一)本学期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可以选择重考。实验课程不及格的不能重考,必须重修。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能重考,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它课程。 (二)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低于40分(不含40分)或无故缺考(旷考)、无故缺课导致无资格参加某门课程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重考,必须进行重修。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选择重考的学生需在选课系统进行网上重考确认。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2011年8月20日至24日)登陆选课系统进行重考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重考机会。具体操作方法:选课系统-网上选课-重考确认。 (二)所有已批准缓考的学生和确认重考的学生务必于2011年8月26日至29日到课程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逾期学生责任自付。 (三)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须于2011年8月25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导出重考确认和缓考数据,汇总整理本学院考试课程人数等信息。各学院导出本院课程考试数据时,请务必勾选重考数据界面的左上角的“开课学院”选项,再点查询,这才是安排考试要的数据。 各学院应尽快安排好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并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之前在学院指定位置明显张贴,以便学生查询。 (四)各学院设置考场时,务必从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借用赭山和花津两个校区的教学楼教室作为考场。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1-8日(其中,3日、4日学生考试如果不和公共课冲突,也可以排),时间段为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选择安排。 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以上教师进行监考。每个考场在保证学生考试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多门课程考试。请各学院2011年8月26日将本学院的电子版考试安排表(请从FTP考务科文件夹中下载样表填写)发至教务处FTP,学校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考。 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考试地点由开课学院安排: 
| 课程名称 | 重考时间 |  
| 大学英语(II) | 2011年9月3日08:00-10:00 |  
| 大学英语(IV) | 2011年9月3日10:10-12:10 |  
| 计算机基础(II) | 2011年9月3日14:30-16:30 |  
| 教育学 | 2011年9月3日16:40-18:40 |  
| 心理学 | 2011年9月3日19:30-21:30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11年9月4日08:00-10:00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11年9月4日10:10-12:10 |  
| 大学体育 | 2011年9月4日14:30-16:30 |  
| 大学语文 | 2011年9月4日16:40-18:40 |  
| 现代教育技术学 | 2011年9月4日19:30-21:30 |    (五)每门课程应选择本学期期末考试A、B卷中还未选择的试卷进行考试。公共课程试卷可于8月30日前送教务处考务科试卷库进行印制或自行印制,专业课程由学院自行印制。试卷印制时,要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重考结束,试卷等材料单独规范装订。 (六)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尽快对试卷进行规范评阅,并及时将试卷和成绩报学院教学办公室。课程总评成绩由重(缓)考成绩和原学习学期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或实验成绩等按原比率综合算出。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重(缓)考工作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 四、几点说明及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于本学期结束前将重考有关安排通知到全体在校本科生,组织好下学期开学初的重考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二)为保证重(缓)考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务必组织本院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学期课程的成绩评定及网上录入工作。因欠费而不能查询成绩的学生,学院应通过学生辅导员将其不及格的课程信息通知到学生。 (三)重(缓)考是教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应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4]69号)要求规范操作,不得降低标准,继续做好考风考纪、阅卷工作。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考试试卷进行专项检查,请学院高度重视考务工作,务必保证重考和缓考质量。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