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拟于2016年1月2日至1月17日期间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期末考试命题。根据课程考核计划,凡采用笔试的课程均需按照命题要求从电子试题库中生成A、B两套试卷。最新试卷模板需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教务考务”下载更新,具体组卷方法见《试题库添加试题及组卷的几项操作说明》(附件1)。
命题教师将试题库的课程文件夹和A、B试卷的电子版上传更新到电子试题库系统,开课学院教学秘书于2015年12月18日前统一将试卷上传到试题中心,并将试卷纸质版和试卷清单交至教务处试卷库印制。拟采用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安排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安排并于12月14日-18日将监考人员名单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期末考试监考教师乘车人数统计表》(附件2)于12月18日前报教务处,此后监考人员若有变动,应做好记录备查。
3.通知学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4.课程成绩的录入。
(1)平时成绩以及缓考成绩录入。从本学期开始,当前学期有平时成绩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期末考试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将学生(含申请期末考试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操作说明见附件6)。下学期缓考结束后,由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将缓考成绩录入系统。
(2)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和审核。期末考试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务必于2016年1月17日前完成。各开课学院组织专家在2016年1月19日前对本院阅卷情况进行复核,如有问题应及时督促阅卷教师进行修改。教学办公室在2016年1月20日前根据教师提交的纸质成绩单完成“成绩单回收确认”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规范考试命题。要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55号)要求命题。命题时要注重考查多个知识点的综合运用和分析,减少单一知识点和简单认知题目的比重。命题要求覆盖面广,题型结构科学,题量难度适中,与考试时间相匹配。教师不得在考试前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或以其他方式泄漏考试内容,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确保试卷质量。各开课学院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试卷命题与阅卷质量检查组,负责审核本院所有试卷命题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并对试卷评阅及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命题的科学性、覆盖度、区分度及重复率,严把命题审核关,对命题不规范的试卷以及批阅有误的试卷要及时督促教师进行整改,严格执行试卷“一改一复”和成绩更正要签名等相关要求,减少综合运用类题目评阅的主观随意性。各学院要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附件3)并于2015年12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2015年12月22日前和2016年1月19日前分别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理论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安徽师范大学课程考试阅卷及试卷整理情况检查汇总表》(附件5)报送教务处备案。
3.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在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电子试题库建设领导小组要注意教师账号的安全保密,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清空回收站。各学院对考试的所有试卷(含空白试卷)务必全部予以回收,由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4.组织好机考考试。本学期计算机基础(Ⅰ)、大学英语(Ⅰ)和大学英语(Ⅲ)实行机考,机考由开课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落实好考试各项工作,包括考试题库准备、考场安排、考试机器和软件的调试、监考人员配备、考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等。请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务必提前筹划,细致安排,有效组织机考。赭山校区计算中心以及花津校区6号教学楼各机房管理学院要配合学校机考考试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提前调试和维护好相关机房机器设备,确保考试顺利、有序、圆满进行。
5.严格考试纪律。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携带指定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学院要成立考风考纪领导小组,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督促监考教师逐一检查学生的考试证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院要负责对本院学生考试的考场秩序、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通过教室视频监控和校考风考纪检查组对各考场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未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将予以通报并作相应处理。
6.做好阅卷和成绩录入工作。各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成绩管理办法》、《成绩录入操作说明》(附件6),及时打印相应成绩录入信息给教师,督促其认真做好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7.做好考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试卷、成绩册和试卷分析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不得遗失、涂改。根据学校档案工作要求,从本学期开始所有采用笔试的课程需要提交AB卷(纸质各一份)、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课程成绩单,各学院在下学期开学后统一汇总装订成册报教务处审核后移交档案馆存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