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排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课程类别 |
排课单位 |
排课时间 |
备注 |
大学英语 |
大学外语教学部、教务科 |
11月8日全天 |
对排课时段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与排课单位协商解决 |
大学体育 |
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科 |
校选修课 |
教务科 |
其它所有课程 |
学生所在学院 |
11月9日下午2:00
至
11月17日下午5:00 |
二、排课流程
排课操作流程见附件(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的具体操作步骤)。
三、排课要求
(一)认真对待,严格编排。
1.排课应遵循教学规律、结合专业特点、合理安排课表,课程安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2.各教学单位之间协调好专业课和公共课,本单位开课和外单位给本院学生所开课的排课关系。对于课程的排课时段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与排课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3.各教学单位内部协调好专业主干课和基础课、理论课和实验课、整体排课要求和教师个人要求的关系。
(二)掌握规律,合理安排。
1.同一门课程的多个授课时段应有间隔;
2.同一位教师多课头,多教学班的授课时段应有间隔;
3.同一个行政班每天的授课时数应大致平均;
4.本学期所有课程均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排课,相同教师相同班级的课程不允许四节连排;相同教师不同班级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四节连排,若要连排需征得教师本人同意;
5.专业课程(除难以安排的实验课外)原则上不排在周三下午、周五晚上、周六或周日。
6.各专业的专业课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黄金时间(如上午或下午的第一、二节);
7.公共体育课和大学英语按板块进行教学,先进入课表;
8.特殊专业、特殊课程(如美术类专业课程)要考虑排课的特殊要求;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的公共课地点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9.《计算机基础》课程排课时会显示两条任务记录,其中周学时显示为2.0-2.0的是理论课,显示为0.0-2.0是上机实验课,排课时尽量将理论课排在上机实验课的前面;
10.辅修专业上课起止周为第2-16周,上课时间范围建议为每周周三下午、周五晚上、周六全天(暂不进系统,只做纸质课表)。
(三)有效检测,确保无误。
各学院排课完毕后,务必对课表进行冲突检测,以避免出现课程漏排、周次或学时安排有误以及教师上课时间或地点安排有冲突等情况,确保课表安排的合理性。
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教务科,电话:0553-5910159,0553-5910162。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的具体操作步骤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