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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9  浏览次数:  编辑:教务网页(2014-09-14)     

各学院:

为确保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排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课程类别

排课单位

排课时间

备注

大学英语

大学外语教学部、教务科

118全天

对排课时段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与排课单位协商解决

大学体育

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务科

校选修课

教务科

其它所有课程

学生所在学院

119下午200

1117下午500

二、排课流程

排课操作流程见附件(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的具体操作步骤)。

三、排课要求

(一)认真对待,严格编排。

1.排课应遵循教学规律、结合专业特点、合理安排课表,课程安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2.各教学单位之间协调好专业课和公共课,本单位开课和外单位给本院学生所开课的排课关系。对于课程的排课时段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与排课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3.各教学单位内部协调好专业主干课和基础课、理论课和实验课、整体排课要求和教师个人要求的关系。

(二)掌握规律,合理安排。

1.同一门课程的多个授课时段应有间隔;

2.同一位教师多课头,多教学班的授课时段应有间隔;

3.同一个行政班每天的授课时数应大致平均;

4.本学期所有课程均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排课,相同教师相同班级的课程不允许四节连排;相同教师不同班级的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四节连排,若要连排需征得教师本人同意;

5.专业课程(除难以安排的实验课外)原则上不排在周三下午、周五晚上、周六或周日。

6.各专业的专业课尽量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黄金时间(如上午或下午的第一、二节);

7.公共体育课和大学英语按板块进行教学,先进入课表;

8.特殊专业、特殊课程(如美术类专业课程)要考虑排课的特殊要求;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的公共课地点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9.《计算机基础》课程排课时会显示两条任务记录,其中周学时显示为2.0-2.0的是理论课,显示为0.0-2.0是上机实验课,排课时尽量将理论课排在上机实验课的前面;

10.辅修专业上课起止周为第2-16周,上课时间范围建议为每周周三下午、周五晚上、周六全天(暂不进系统,只做纸质课表)。

(三)有效检测,确保无误。

各学院排课完毕后,务必对课表进行冲突检测,以避免出现课程漏排、周次或学时安排有误以及教师上课时间或地点安排有冲突等情况,确保课表安排的合理性。

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教务科,电话:0553-59101590553-5910162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的具体操作步骤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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