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第三轮选课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16日。本轮选课不集中进行,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选课操作。
1.选课对象及内容:
(1)未完成选课的学生进行补选。
(2)上学期末因病、学籍异动(如复学)等情况没有参加选课的学生进行补选。
(3)有未通过必修课程的学生进行重修选课。(包括2007、2008级延长学年的学生)
(4)2009级、2010级体育必修课未满4个学分的进行体育选课。
(5)需要退选修课程和跨专业课程的学生进行退课。
2.核对个人课表、成绩和学分。
请于第三轮选课期间登录选课系统,核对个人课表、上学期成绩以及获得学分的情况,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3.重修选课:
(1)进行重修选课时,对于上课时间冲突或教学班容量已满的情况,选课系统将允许学生进行冲突选课。
学生同意冲突选课的,所选重修课程必须申请免听;
学生不同意冲突选课的,可考虑以后学期跟班重修。
(2)重修选课成功后,申请免听需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本科课程免听申请表》(可于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在第三轮选课期间办理好免听手续。免听申请得到批准的,可以不跟班上课,但应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参加考试。成绩及格,获得学分。
(3)按学籍管理规定,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听:
公共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各类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涉及以上课程需重修时,不得进行冲突选课,必须跟班重修。
(4)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需重修选课的学生在第三轮选课期间完成重修选课,同时在9月16日前按每学分120元的标准将重修费用(课程学分×120元)存入学费银行卡中,由财务处统一收取重修费用。扣款成功的学生获得重修资格;未及时缴费者,系统将自动删除其重修选课记录,取消其重修课程资格。
4.试听退选课。
第一周为选修课程和跨专业课程试听时间。学生根据试听效果在第二周内进行退、换选。退课最多只能退2门,同时当选课人数达到最低开班人数时,也无法再退。
5.注意事项:
(1)学生应熟悉本专业年级的培养计划、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等与选课相关的政策和要求,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选课和补、退选。同时必须妥善保管选课密码,认真对待选课,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
(2)第三轮选课期间需退课的学生,可直接登录选课网页,进入[学生退课]界面退选课程,所退课程教材不退。
(3)因重修课程冲突而需免听时,必须先进行网上选课,再申请免听。只提交免听申请表,没有选上课的免听申请无效。
(4)降级试读的学生课表按照降级后的班级自动生成必修课程,如有已经通过的课程,学生可以到教务科进行退选。
(5)本选课通知发至各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和本科生班主任。
教 务 科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