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同学:
截至2021年10月9日,安徽师范大学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有105名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学生所在学院多次联系,部分学生明确表示放弃入学资格;部分学生仍无回应。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和《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2号)第一章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所属学院请假,由所在学院向教务处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对105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如有异议,请在10月13日前电话联系教务处,电话:0553-5910075。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