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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浏览次数:  编辑:崔光磊(2018-09-14)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办理须知(修订)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

学期第3-14周的周三上午受理审核材料,周五领取(节假日除外)。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1:00。

(二)办理地点

花津校区行政楼二楼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联系电话:0553-5910075、5910076(办理前可电话咨询)

二、办理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代办者需提供:

1、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二);

3、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所在工作单位介绍信。

(四)提供本人2张2寸正面彩色照片(近期免冠),同时将该照片电子版(小于16KB,文件名为"本人姓名.jpg")发送至987635424@qq.com。

(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到校档案馆调取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登记表(招生大表)、在校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籍名册、毕业证书领取登记表。

(六)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遗失登报声明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上须注明原毕业证书编号、姓名、出生日期、专业名称和毕业时间(报纸原件和复印件)。

(七)材料不全者将无法办理。

三、有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发,但可以办理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其效力与原证书等同。

(二)毕业和学位证书遗失的按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只能出具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

(三)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与办理,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核发。

 

 附件一:安徽师范大普通本科毕业生证书遗失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doc

 附件二: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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