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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编辑:储凤玲  预审:崔光磊  终审:崔光磊 



各学院:

为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根据《关于遴选推荐第十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和开展原有考官确认的通知》(芜教字202133号)要求,结合教师资格考试实际,芜湖市教育局将继续从我校增选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教学名师、师范专业负责人、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生导师、学科教学论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教师等,予以优先推荐。

二、推荐学科

本次考官主要推荐学科为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音乐、美术,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英语。

三、基本条件

1、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广泛宣传,公布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于421日下午下班前将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纸质版报送无需电子版)、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

为避免重复,已进入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的教师此次不再推荐。

(二)学校初审。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报芜湖市教育局。

(三)市级审核。芜湖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四)省级审定。省教育厅对各地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考官证书,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联系人:储凤玲      联系电话:5910081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1416


附件1芜湖市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2、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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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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