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7﹞38号)第二十一条第4款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首次修读的必修课程重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首次修读的必修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除外)成绩不及格且无法重修的2021届本科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根据需要自愿申请,申请学生须填写《2021届本科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重考申请表》(见附件),于5月6日前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于5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考试安排。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建议在教学楼),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安排巡考。
(四)成绩录入。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在5月20日前完成此项考试的成绩录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2021届本科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重考申请表
2. 2021届本科学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重考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