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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编辑:储凤玲  预审:崔光磊  终审:崔光磊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将于2021628日至711日期间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考核方式和教学任务核对。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逐一核对课程的考核方式、重考规则和任务分组,如需修改请在教务系统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另行发布。

(二)安排监考人员。开课学院应根据考场编排情况,及时抽调监考人员,于610日前将名单输入教务系统。此后,监考人员若有变动,应做好记录备查。

(三)期末考试命题。根据课程考核计划,采用笔试的课程按照命题要求(附件1或附件2)出卷;拟采用开卷或半开卷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开课学院于616日前将纸质试卷和试卷清单(一式两份)交至试卷库印制,所提供的试卷清单要按照考核时间顺序排列并与纸质试卷排序一致。

(四)报送乘车安排。620日前,报送《期末考试监考教师乘车人数统计表》(电子版即可,附件3)。

(五)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自620日起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六)课程成绩录入。714日前,阅卷教师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录入;715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阅卷情况进行复核,如有问题应及时督促阅卷教师进行修改;716日前,学院完成成绩复核、确认工作。

二、几点要求

(一)规范考试命题。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738号)要求命题。命题时要尤其注重考查多个知识点的综合运用和分析;覆盖面广,题型结构科学,题量难度适中,与考核时间相匹配。教师不得在考核前以任何形式划定范围或以其他方式泄漏考核内容。

(二)确保试卷质量。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命题与阅卷质量检查组,负责审核命题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并对试卷评阅及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命题的科学性、覆盖度、区分度及重复率,严把命题审核关,对命题不规范的试卷以及批阅有误的试卷要及时督促教师进行整改,严格执行试卷“一评一复”和成绩更正要签名等相关要求,减少综合运用类题目评阅的主观随意性。

学院应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附件4),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理论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安徽师范大学课程考试阅卷及试卷整理情况检查汇总表》(附件6)报教务处备案。

(三)加强试卷保密工作。切实加强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在公共计算机上编辑试卷的,试卷删除后务必清空回收站;对所有试卷(含空白试卷)务必全部回收,由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或处理。

(四)严格考核纪律。要求学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携带指定证件者,不得参加考核。学院应成立考风考纪领导小组,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负责对本院考场秩序、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期末考核期间,学校将通过教室视频监控和学校考风考纪检查组对各考场进行检查,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考生和未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将予以通报并作相应处理。

(五)规范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认真做好试卷、成绩册和试卷分析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不得遗失、涂改,于下学期开学后统一汇总、装订成册移交档案馆存档。具体归档要求可参照教务处网《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期末考试试卷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期末考试试卷样式(8K16K

3.期末考试监考教师乘车人数统计表

4.试卷命题及阅卷质量检查方案

5.安徽师范大学理论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6.安徽师范大学课程考试阅卷及试卷整理情况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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