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条件
(一)推荐限额
我校向省教育厅可推荐项目数为2个。
(二)申报条件
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优势和特色,对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一式三份(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学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名单后,相关学院须将申报材料作进一步充实、完善。
三、报送时间
申报纸质材料由学院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炜佳,电话:0553-5910060。
附件:1. 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3.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4.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