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12〕7号
各省属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程序
按照高校择优申报、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各高校可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结合本校的专业建设优势和特色,择优向我厅申报。高校申报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先考虑省级立项的特色专业建设点、参与“卓越计划”相关专业及紧缺人才专业。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指标,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第一批“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申报限额
省属冠名“大学”的本科高校、博士授权点立项建设单位高校每校申报限额为2个,其他省属本科高校每校申报限额为1个。
三、申报材料
各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和项目任务书。经省级评审获得推荐资格的,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教育部文件和相关表格可在安徽高教网或教育部高教司主页上下载。
四、报送时间
各高校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请于2012年3月23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anhp@ahedu.gov.cn。
联系人:潘和平 彭璐 梁祥君,电话:0551-2831852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