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高〔2008〕4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项目规划安排,现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申报指南》包括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坛新秀、实验实训示范中心、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7类项目。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此前已部署,不再另行申报。
二、组织方式
高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分批遴选”的方式执行。项目推荐指标分为基础指标、结构指标和竞争指标三类。
1.基础指标分解到每一所高校,指标在2012年前有效。基础指标设省级项目准入制度,具备省级项目条件的,直接认定作为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不具备省级项目条件的,到2012年后指标作废。
2.结构指标分解到不同层次或类型的高校群体,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学校和成人高等教育单位,在本层次或类型高校间竞争确定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3.竞争指标面向全体高校,完全依据项目的特色和水平,竞争确定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学校的“质量工程”建设方案。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制订和修订本校“质量工程”建设方案,和本年度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2.学校的申请报告。各校依据全省2008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紧扣本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内容,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申报。学校申请报告需说明申报这些项目的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3.每个项目的申请材料。按照各个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省教育厅研制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网络系统,项目申请书在该系统中完成填写和上报。各高校可从2008年7月15日起,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hgj.gov.cn/QRMIS),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各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学校。
上述材料除在网络上填报外,需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各高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五、工作联系人
刘 杨,电话:0551-2831841
彭 璐,电话:0551-2831838
附件:2008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