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第九届教学督导团自2017年成立以来,教学督导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对教学运行的各环节深入开展督导工作,以本科课堂教学的听课反馈为督导主题,以本科教学过程的专访调研为督导主线,以自我素质的提升和规范标准确保督导质量,通过听课、检查、专题调研、评价等多种形式开创了我校督导并举的崭新局面,充分发挥了教学督导在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关于教学督导员聘任的有关规定,现任教学督导成员任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学督导团换届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员换届聘任
1、教学督导团换届聘任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进行,由各学院推荐1名人选,学校研究决定。
2、各学院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教学督导员聘任的基本条件进行择优推荐,要求: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期届满时年龄不超过70岁(即1950年2月后出生)。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
(4)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二、督导秘书聘任
1、为了锻炼和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协助校教学督导团有效开展督导工作,学校设本科教学督导秘书2名。督导秘书原则上为近三年进校的青年教师,应具有较强文字编辑和组织协调能力。各学院推荐1名人选,学校研究决定。
2、教学督导秘书根据校教学督导团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工作,如跟班听课、编辑督导简报、整理反馈材料和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员(督导秘书)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填好,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日(周五)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210室)。
联系人:李进 电话:5910079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0日
安徽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员(督导秘书)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