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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09]26号
各学院、有关部门:
领导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是我校的一个优良传统,它可以保证领导干部和教研室主任更好地从教学一线了解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请各部门及各学院相关领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校、院领导干部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校教字[2004]66号)文件要求进行听课,并于9月18日前到教务处教研科(南校区行政楼二楼)领取听课记录本。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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