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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
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类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合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定于2018年10月-12月开展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音乐学专业评估。请各校音乐与舞蹈类相关专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合作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音乐学专业评估的通知(2018-6号).doc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类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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