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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隆重召开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2018-11-09  浏览次数:  编辑:崔光磊(2018-11-09)     

本网讯(教务处 张超/梁惠焯/郭志春 吴德超/图)为壮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提升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水平,11月7日下午,学校在花津校区视频会议室隆重举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聘任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林出席仪式并讲话,人事处处长朱为民、科研处副处长耿保友、教务处副处长李汪根、崔光磊和全校创新创业教师代表、创业模拟实训学员代表100余人共同参加了聘任仪式。仪式由教务处处长、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周端明主持。

仪式上,朱为民处长代表学校宣读了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名单,并鼓励全体受聘导师立足本职岗位,悉心指导服务创新创业学生。名单宣读完毕后,与会领导为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代表颁发了导师聘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陶海升教授作为创新创业导师代表发言。他表示此次导师聘任不仅仅是一个称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它饱含了学校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期许,全体导师必将更为饱满热情投入到创新创业育人工作,努力为“双创”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陆林副校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党和国家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系列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中都明确指出了高效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我校要紧抓国家创新创业发展契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融合,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他强调,一要认真领会创新创业师资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第一资源,导师的知识视野、专业技能、社会资源都是学生成功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二要准确把握创新创业导师的角色定位。导师最为了解自己的学生,更易挖掘学生的潜在优势。所以导师不仅是学生创新创业的陪伴者,更是学生创新创业的激励者。三要做好创新创业导师的发展保障。学校将继续制定完善创新创业导师的管理、奖励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导师的职责,保障导师的权益,助力双创工作提升。

本次创新创业导师聘任工作,是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服务内涵、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学校还将继续调动各方资源并有机组合,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全方位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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